内蒙古自治区根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施行方法(暂行)
时间:2025-04-02
各盟市医疗保证局、卫生安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证局、卫生安康委:
为增强跨省异地就医治理,规范转诊流程,为群众提供加倍优质的医疗、医保服务,更好保证群众就医权柄,自治区医疗保证局、卫生安康委结合订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根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施行方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联合理论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证局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安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地下宣布)
内蒙古自治区根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施行方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根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治理要求,领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推动分级诊疗建设,依照《国度医保局 财务部对于进一步增强异地就医间接结算治理服务的关照》(医保发﹝2024﹞21号)和《对于增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间断性的关照》(国卫办医政发﹝2024﹞21号),订定本施行方法。
第二条 树立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轨制,应用信息化伎俩,提升医疗服务间断性,让患者就近就便就医温柔畅实时转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明白转诊机构,树立会诊转诊中间,对急危重症患者赐与更年夜关心、关切,保证群众就医平安;以进步县域内就诊率和下降跨省异地就医率为重点,全面提升县级病院的综合服务才能和三级病院的疑问重症诊疗才能,更好地知足广阔人平易近群众不时增长的医疗安康需求。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是指经病院查看会诊后不克不及明白诊断或因病院技术程度和医疗前提所限不具有诊治才能,由病院开具转诊意见,转往自治区外病院医治的就医行动。
第四条 本方法所称异地就医立案是指参保职员到自治区外就医前,事前向参保地医保包办机构报备需要信息,以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医疗用度间接结算的一种挂号立案行动。
第五条 参与我区根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城乡住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员)到自治区外的定点病院就医实用本方法。
第二章 转诊机构与职员
第六条 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的审批病院(简称转诊病院)准绳上应为三级病院,转诊病院可按规则出具《内蒙古自治区根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简称《转诊单》)。
第七条 转诊病院成立会诊转诊服务中间,担任转诊相关任务。
第八条 具有转诊审批资历的医师应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详细前提和职员名单由转诊病院自行确定。具备医保失信情景的医师不得开具《转诊单》。
第九条 下列情景之一,参保职员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手续:
(一)经转诊病院查看、会诊,仍不克不及确诊或不克不及节制病情倒退的疑难病症;
(二)转诊病院不具有诊治、挽救危宿疾症患者的前提;
(三)转诊病院短少必须的查看、医治名目和医疗服务举措措施;
(四)其他因病情必要。
第十条 不得将在本院出院医治作为开具《转诊单》的条件前提。
第十一条 准绳上,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应转往三级医保定点病院。
第三章 树立会诊转诊服务联念头制
第十二条 发扬自治区三级公立病院和慎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病院作用,在全区一切二级及以上病院内设置会诊转诊服务中间,树立外转患者医疗转诊服务联念头制。
第十三条 县域内必要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的患者,可以充沛应用近程医疗资本,经三级病院会诊转诊服务中间组织专家会诊批准后转出。三级病院应为契合转诊前提的参保患者出具《转诊单》,并操持异地就医立案手续。
第十四条 会诊转诊服务中间应向要求操持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的患者,引见本地各级医疗机构和区外医疗机构的诊疗才能,同时具体见告医保报销政策。
第四章 医保报酬与用度结算
第十五条 跨省异地就医履行“先立案,再就医”。经转诊病院开具《转诊单》的参保职员异地就医前需按规则申请“异地转诊就医职员”立案,立案审核通事后,其跨省异地就医用度在病院间接结算并享用响应医保报酬。
第十六条 医疗保证与卫生安康部分协同,推进转诊病院通过病院HIS体系与医保立案体系的互联互通,为参保职员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完成“转诊即立案”。特别环境未能在病院“一站式”操持立案的参保人,也可凭无效身份证实和3个月内的《转诊单》,通过医保包办窗口、“国度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内蒙古医保”微信或付出宝小法式等其他医保立案渠道操持。
第十七条 “异地转诊就医职员”立案的无效期为6个月,时代可屡次就诊并享用异地就医间接结算服务。若超越无效期但因同种疾病需持续医治,参保职员可在立案到期前1个月内,携带比来一次的入院记载或疾病诊断证实到参保地医保包办窗口申请一次立案延期,延期时效为6个月。
第十八条 进步“异地转诊就医职员”医保报销比例,与“异地急诊挽救职员”一致。
第五章工作分工
第十九条 各级医疗保证部分担任欠缺信息体系,为参保人提供疏通的异地就医立案渠道,增强与转诊病院的沟通协调,实时处理异地就医立案和结算无关成绩,确保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享用响应医保报酬。
第二十条 各级卫生安康部分担任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实现信息化改革,成立会诊转诊服务中间,增强转诊服务的日常治理和协调;颁布转诊病院名单,按期调剂转诊服务运转环境,增强转诊质控监管和服务保证任务。
第二十一条 转诊病院应成立会诊转诊服务中间,严厉外部治理,欠缺相关轨制和流程,做好区内医疗专家资本和医保报销政策的鼓吹解释,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不便患者操持转诊,领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转诊病院应在2025年4月尾前按要求实现病院信息体系改革,为参保患者提供“转诊即立案”服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医疗保证部分和卫生安康部分要增强对转诊任务的监管。医疗保证部分担任每月统计并共享转诊数据;卫生安康部分担任将会诊转诊任务量、跨省异地就医率、称心度等指标归入对公立病院的目的稽核,对违规操持转诊的单元和任务职员予以处罚,重大的勾销病院转诊资历。
第二十三条 各级医疗保证部分和卫生安康部分、医疗机构应通过官网、官微、行业媒体、社会类媒体同等步展开鼓吹,进步广阔参保职员的政策知晓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则与本方法纷歧致的,依照本方法执行。